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支票丢失后的程序怎么做?
【问题】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能合并申报吗? 【答案】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份印花税。 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月15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4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3月15日耕地占用税。加入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可随时向老师进行提问哦~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用简易方式申报?
问:2014年补缴2013年五险一金,2014年汇算清缴时是否属于以前年度费用要做纳税调增? 答: 《》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根据《》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根据上述规定,2013年度的五险一金应作为2013年度费用处理,2014年补缴时,应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追补至2013年度税前扣除。 所属地区有特殊规定的,可以遵照执行。如《河南省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关于 企业补缴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回复,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凭缴款凭据可暂在补缴年度扣除,扣除金额不得超过以前年度的扣除标准。【】 责任编辑:泥巴姐 如何减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超标需要调增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