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收到对公转账支票如何入账?
问题:哪些可以办理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回答:征收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要学习更多税务知识?那来看讲授的!方源老师: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会计师事务所、某大型企业财务主管、财务经理等职位,13年创立自己的财务公司,具有丰富的财务实战经验。现担任上百家企业的财务顾问、同时长期从事财务教学!授课风格:务实、实用、清晰舒适,注重知识性和实用性,善于在知识讲解时让学员在学习中构筑自己的知识体系,做到随听随懂,随学随用!本课程适用于零基础、没有实操经验、想从事会计工作的学员!方老师会手把手带着大家学习上岗实操课,从会计人员的必备知识如:怎么申请发票、开具发票、认证发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等;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增值税、所得税等常见税种的纳税申报,再到如何应对税务稽查与防范涉税风险等六大财会�?槿矫嫖恢嵘嫡侥芰�,学完后均可独立完成商业企业的做账与报税工作,为您的财务职业发展、升职加分加薪!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开放课堂,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主要包含哪些方面的内容?
问:什么时候开始2014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答: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也就是说2015年1-5月份为汇算清缴时间。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再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前,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5月31日后,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补充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应自6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责任编辑:泥巴姐 汇算清缴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