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营改增试点扩大 服务业多重利好
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那么,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口径咋规定?1、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答:(1)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应纳税所得额 (2013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为第25行,2014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为第23行,下同)小于等于20万元,并且预缴申报表第10行 实际利润额 累计金额大于0小于等于20万元的,应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应纳税所得额 小于等于20万元,并且预缴申报表第10行 实际利润额 累计金额大于20小于等于30万元的,应享受减低税率政策,不得享受减半征税政策;(3)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应纳税所得额 大于20万元小于等于30万元,并且预缴申报表第10行 实际利润额 累计金额大于0小于等于20万元的,应享受减低税率政策,但可以选择享受减半征税政策;(4)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 应纳税所得额 大于20万元小于等于30万元,并且预缴申报表第10行 实际利润额 累计金额大于20小于等于30万元的,应享受减低税率政策,不得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当年度新成立的小型微利企业答:(1)当年度新成立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表第10行 实际利润额 累计金额大于0小于等于20万元的,应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当年度新成立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表第10行 实际利润额 累计金额大于20小于等于30万元的,应享受减低税率政策,不得享受减半征税政策;3、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答: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且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预缴申报表第10行 实际利润额 累计金额大于0小于等于20万元且预计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选择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预缴申报表第10行 实际利润额 累计金额大于0小于等于20万元且预计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小于等于30万元的,可选择享受减低税率政策。(3)预缴申报表第10行 实际利润额 累计金额大于20小于等于30万元,且预计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选择享受减低税率政策。小贴士一季度预缴申报时,上年度按以下口径掌握:在4月1日前企业完成汇算清缴的,上年度指2014年度;在4月1日前企业未完成汇算清缴的,上年度指2013年度。【】 责任编辑:泥巴姐 好消息: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落实措施明确了
【问题】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何适用减免增值税政策?【回答】此前,税务总局明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包括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为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此前已出台政策的相关口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调整为10万元以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只有提高了个人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提涨薪的底气。 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 更多推荐: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如何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