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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现金溢余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6号),有关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已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网校带你一起看看具体适用要注意哪些问题?请往下看!问:我们公司2024年11月底新购一套480万的机器,运输途中有些耽搁,在12月投入使用。那么这套固定资产是在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中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吗?答:不是。请注意“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您的固定资产于2024年12月投入使用,应当在投入使用的次月(即2022年1月)所属年度进行一次性税前扣除,因此该笔固定资产税前扣除的年度应为2022年,而非2024年。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扣除。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购进固定资产后的实际使用和投入使用时点。问:我发现公司在2020年3月购进了一套设备并投入使用,不过在2020年度汇缴中并没有申报一次性税前扣除,现在这项资产还能一次性税前扣除吗?答:不能。根据有关规定: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具体来说,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可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中填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如果在预缴时没有享受该政策,也可以把握年度汇缴的机会,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内进行填报。纳税人应在日常涉税管理中加强对各类优惠事项的梳理,检视是否存在优惠漏享的情况,确保应享尽享。问:那么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是否要与会计处理一致?答:企业在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时,其资产不需要在会计上采取与税务处理相同的折旧方法。应按照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并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将“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等资料留存备查。需要提醒的是,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所带来的时间性税会差异,一般而言不仅需要企业在享受政策的当年将计提折旧进行纳税调减,而且在以后年度还要将该项固定资产在会计上计提的折旧进行纳税调增。对于一些固定资产数量较多的企业来说,各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时间不尽相同,这就需要详细记录相关信息,才能更加高效准确地进行核算和纳税调整,防范潜在税务风险。会计人员提升自身实操技能是重中之重,推荐2022年畅学卡实操会员套餐: 1500+门课免费学; 每年200-300场直播,每周直播更新,每天学习提升; 实训操作,多行业真账实训,开票报税全真模拟实操,让您在操作中提升技能。 更有100套各类资料模板,班级群答疑等超值服务。相关资讯: 企业佣金和手续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如何计算?

          新个人所得税法和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起施行至今,已有不少纳税人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税收红利!本期我们再次梳理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条件、扣除标准、扣除方式、扣除时间,还没享受过的朋友们快来瞧一瞧是否符合扣除条件,已经享受过的朋友们也来看一看有没有需要补充享受或更改的项目哦!重点提示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哦!尤其是预缴环节不能扣除、需要在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的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梳理如下:一、子女教育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鄢曜�: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鄢绞�: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鄢奔�: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二、继续教育享受条件: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标准:纳税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鄢绞�: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鄢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三、大病医疗享受条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鄢曜�: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鄢绞�: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鄢奔�: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四、住房贷款利息享受条件: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鄢曜�: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鄢绞�: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鄢奔�: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五、住房租金享受条件: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鄢曜�:(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鄢绞�: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鄢奔�: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六、赡养老人享受条件: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鄢曜�:(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鄢绞�: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鄢奔�: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了解更多财会专业知识,带您学习财税知识,还有财税大咖在线答疑,解你所惑。获取更多财税资讯,请持续关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栏目,更多资讯: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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