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消费税系列课程——应纳税额的基本计算
问题:发票过了360天的认证期还能开红票吗?答案:福建税务答:您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可以按照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进行的开具处理,发票过了认证期限但是符合该文件规定开具情形的,可以按该文件规定开具红字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全面学习发票开具流程及审核技巧轻松避免票据陷阱,维护公司与个人的合法利益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个人无偿受赠房产需要缴税吗?
问题:我们是房开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 年从其他企业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以我公司的名义立项继续开发,预计 2020 年完工,完工销售时我们能否按照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适用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答案:你公司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可以按照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需注意,一经选定 36 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政策依据:1.《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8 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属于本办法规定的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第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 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第七条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本公告规定执行。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单位取得货物运输电子货票收款凭证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