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深圳代开租赁费发票|代开深圳租赁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正升财务

深圳代开租赁费发票|代开深圳租赁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可开范围【住宿发票】【餐饮发票】【会议发票】【广告发票】【技术服务费发票】【咨询费发票】 【材料发票】 -正升财务从事向广大中小微企业管理者与财税工作人员提供专业、便捷、可靠的财税咨询、财税代理、财务外包、办税服务、财税培训等服务,使得传统财税服务能够借助于互联网手段进行服务体验的升级,更好的满足互联网时代的客户需要。ohux

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现金盘盈盘亏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问题:哪些行业可享受10%加计抵减政策?哪些行业可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答案: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2019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温馨提示:10%加计抵减与15%加计抵减政策适用范围不同,加计10%加计抵减范围包括:邮政服务业、电信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而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范围仅限于生活服务业。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可以作为福利费的补贴有哪些?

                  申报表整合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了一起看看吧~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三是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其中涉及到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的变化主要是——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按照规定本期应当作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本栏次填入负数。财税人员必备技能就是报税,想要掌握报税技能,但是没人教?不知道怎么学?不用担心,帮您!涵盖做账、报税、发票、外勤、软件、行业,六大核心技能,助您轻松上岗!相关推荐: 个税汇算补税不成功?试试这些方法!

                  更多相关

                1. 固定资产净值与固定资产净额有什么区别?固定资产净额可以是负数吗?
                2. 合理避税,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绝对干货!
                3.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4. 企业借用“以旧换新”规避税收方式揭秘
                5.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十问十答!
                6.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7. 财税问答平台一周热点(2017.12.14)
                8. 论人力资本产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9. 商业汇票付款期限为多久?
                10. 公司支付运费如何做账?
                11. 销售佣金和差旅费如何做会计核算?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谷歌搜索
                  服务热线 025-86794116 传真 025-58510115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138号2栋204
                  苏ICP备14039661号-2-1    
                  Copyright©2022-2023 BOC. 正升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