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外籍员工停留境内时间发生变化,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问题】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战略调整、经营困难等原因需要裁员,企业裁员向员工支付的离职补偿金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回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因此,个人取得的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金收入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单独计算纳税。该项离职补偿金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不进行年度汇算。注意事项:如果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合同,企业给予个人的补偿金,该补偿金不属于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不能按照前述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计缴纳税。该补偿金需要并入当月工资,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更多推荐: 举个例子告诉你:企业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发票遗失怎么处理?答案:Part1 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做税务处理?对于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不同的情形,应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情形一: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情形二: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情形三: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借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相应专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Part2 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怎么办?当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1)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出售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