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新闻 > 正文

苏州代开房租费发票|代开苏州房租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正升财务

苏州代开房租费发票|代开苏州房租发票《代开票点击进入》可开范围【住宿发票】【餐饮发票】【会议发票】【广告发票】【技术服务费发票】【咨询费发票】 【材料发票】 -正升财务从事向广大中小微企业管理者与财税工作人员提供专业、便捷、可靠的财税咨询、财税代理、财务外包、办税服务、财税培训等服务,使得传统财税服务能够借助于互联网手段进行服务体验的升级,更好的满足互联网时代的客户需要。lzjs

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怎么写会计分录?

          (本文来源: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风险1:公司工资表中始终申报老板一个人或者长期只给1、2个员工申报个税。风险2:员工的工资长期为0元或者1元。风险3:大部分员工的工资都是3500元或者临近3500元。风险4:规模较大或经营状况较好的单位长期申报税额为0元。风险5:存在部分员工虽然发放工资但是没有进行全员全额个税申报。风险6:个税申报的人员数跟缴纳社保的人员数差距较大。风险7:个税申报系统申报的工资薪金跟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申报的工资薪金差距较大。风险8:隐藏人数,从而达到小微企业标准来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风险9:员工存在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工资薪金,但是未自行进行个税申报。风险10:公司存在自然人股权变更但是未申报个税。风险11:公司年终存在向自然人股东分红但是未代扣个税。风险12:公司存在自然人股东借款长期不还又未用于经营。风险13:公司经常出现向员工发放福利、补贴等但是未并入工资薪金申报个税。风险14:司存在虚列人数分解高工资达到少缴个税的目的。风险15:公司存在让员工拿费用发票来抵工资薪金的现象。风险16:公司存在向客户赠送了大量的礼品,却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风险17:公司每月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未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风险18:公司存在聘用退休人员、临时人员上班但是未申报个税。风险19:公司存在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虽已代扣个税,但是没有取得劳务费发票。风险20:公司存在员工的工资薪金年所得超过12万元以上但是未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进行自行纳税申报。风险21:公司存在每月定期发放员工出差补助之名义,达到少缴个税目的。风险22:公司长期存在发放工资均通过现金发放而且额度较大的现象。风险23:公司存在一个纳税年度多次使用年终奖个税计税办法的情况。风险24:公司存在经常为员工报销与经营无关的日常费用的现象但是未申报代扣个税。风险25:公司经常存在计提工资但是长时间不发放的现象。风险26:会计编制的工资发放的记账凭证仅仅附件为银行代发工资的支付证明,而没有人员明细。风险27:公司存在以个人借款方式来规避工资个税的情况。风险28:公司存在未按月发放工资,一次性补发数月工资但是计提个税错误的现象。风险29:司存在已经离职的员工仍在申报个税的现象。风险30:公司存在人为变更个税申报的税目如将 工资薪金所得 变更为 股息、红利所得 等现象。了解实务更多知识技能,快戳图进入年终财务专场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星蒂

              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抵减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有3%还有5%吗?日常工作中,大家经常会遇到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涉税问题。现在专门梳理了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常遇到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1.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情况可减征税款问: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每个月只能按照销售额全额缴税不能有任何抵扣? 答:不是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小规模纳税人也有可以进行税额抵减的情况,那就是初次购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抵减增值税,即我们俗称的 税控设备 ,购买税控设备的金额是可以全额抵减税额的,本期不足抵减的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另外提一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不仅有3%还有5%问: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我公司是不是都是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呢? 答:不是的。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不仅有3%还有5%,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基本上都是使用3%的征收率,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租赁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这几种业务,适用的征收率均是5%。 3.小规模纳税人从季度中间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方式问:我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从季度中间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我公司这一个季度应该如何申报呢? 答:从季度中间成为一般纳税人,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起开始按月申报,而季初的那一个月因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限为季后15天内。举个例子,你公司从2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从3月起要按月申报上一个月的税,而在4月申报期前都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申报1月份的税。 4. 全国鉴证咨询业及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我公司是一家从事鉴证咨询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业务的原因需要开具专票,那么除了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票这一个途径之外还有其他途径吗? 答:有的。税务总局发布了《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将全国范围内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文件规定: 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 试点纳税人 )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除了鉴证咨询业以外,按照《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可以看文件。 文件依据:1.《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5.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的申报表填写问题问:我公司是一家从事物业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每一个季度都会有一些物业主缴纳物业费时不需要发票,我公司就有一些未开票的收入,但是在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中并没有未开票收入这一栏,那么我公司应该如何填写申报表呢? 答: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不含税销售额需要填入申报表主表第2(或5)栏;小规模纳税人用税控盘自行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需要填入申报表主表第3(或8)栏;而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的不含税销售额加上主表第2(或5)、3(或8)栏的不含税销售额的总和填入主表第1(或4)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中。 6.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注意事项问:我5月份刚刚成立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按季申报,5月销售额3万元,6月销售额5万元,然后我七月申报第二季度时,是否因企业5月和6月之和没有超过9万元,所以免税吗? 答:不免税。依据《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即由于企业实际经营期只有两个月,所以免税额度为6万元,因企业超过6万元,所以不免税。 之前还有纳税人问过我,如果说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季度内未超9万,但其中有一个月超3万,是否还能享受免税,如一季度三个月销售额分别为3万、4万、1万,第二个月的4万是不是要交税?这里补充一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中明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规定免征增值税。所以,刚刚说的那个问题,季度内三个月总的销售额不超过9万就是全部免税的。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数说不一样的“税”话

              更多相关

            1. 错账更正方法包括哪些?
            2. 销售部报销差旅费会计分录怎么处理?能抵扣进项税吗?
            3. 企业股权投资亏损可以税前扣除吗?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5. 年终结账七大税事扣除项目处理要细之又细
            6. 融资购买商标权会计分录怎么写?
            7. 固定资产清查和盘点是否一样?
            8. 复式记账法包括哪三种?
            9. 公司研发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10. 发放现金股利如何写会计分录?
            11. 车间购买劳保产品会计分录怎么写?
            12.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谷歌搜索
              服务热线 025-86794116 传真 025-58510115
              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138号2栋204
              苏ICP备14039661号-2-1    
              Copyright©2022-2023 BOC. 正升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