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上海自贸区创新税收服务措施逐步推向
【问题】企业向政府购买口罩,是否可以凭收款收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答案】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另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 ‘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因此,企业向政府购买口罩,可以凭收款收据及内部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总裁班培训费是否可以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否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吗?答案:一、根据《法》(主席令第63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二、根据《财政部 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为支持电影等行业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二、对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疫情防控减免税优惠政策出台前,企业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