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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公司购买口罩的税务处理,会计不会做账怎么办?

      【问题】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非居民个人月度税率表(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非居民个人在有两处以上收入如何确定纳税地点?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人总是会遇到这样的疑难问题: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要不要做纳税调整?因为发票邮寄或者出差等出现的特殊情况,经常会存在上一年度发生的费用,不能在12月31日结账前报销入账。出现这样的现象,应该进行怎样的财务处理呢? 【政策依据】 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虽然不过是时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配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税法的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问题分析】 根据以上文件,2017年的费用类支出业务在2018年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2017年已计入损益的,2017年与2018年所得税汇算时都不需要就该笔业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2017年没有计入损益的,取得发票时如果计入2018年损益,在2018年汇算时做纳税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追补至2017年年度所得税申报计算扣除。 如果您想get更多实用技能,进一步提升个人价值、让您的上司刮目相看,加入,给自己一个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机会吧,绝对会给您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哦。本文是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 责任编辑:大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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