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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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根据《》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对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汇缴年度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四、施行时间 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告施行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有关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 2015年5月8日 关于《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 税法 )相关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 公告 ),对企业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对公告内容解读如下: 一、企业哪些福利性补贴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明确了税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 合理工资薪金 的确认条件,第三条规定了职工福利费的范围。企业的福利性补贴,如果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且符合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的规定,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支付的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如何在税前扣除? 考虑到很多企业12月份的工资薪金都是在当年预提出来,次年1月份发放,如果严格要求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结束前支付的工资薪金才能计入本年度,则企业每年都需要对此进行纳税调整,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加大了税收管理负担,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费用,一般可区分为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和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两种情况处理。对于根据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企业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对于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关于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责任编辑:泥巴姐 纳税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问题: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答案:契税的计税依据为土地和不动产的价格。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成交价格包括承受者应交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交换价格相等时,免征契税交换价格不等时,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4.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缴纳工伤保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