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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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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兄弟姐妹间房屋赠与是否免征?答案:根据《财政部 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开一般纳税人3个点的专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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