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收入退货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财务工作者一定要多多关注财税政策,才能更好地将这些政策运用于工作。在这里提醒大家注意,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创业创新,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发票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1月29日更多财税政策、及时获取财税新政请关注会计实务财经法规库,相关推荐:
问题:哪些可以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答案:根据规定,具体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内容为:一、制造业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二、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该政策适用于所有行业企业,已经涵盖了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的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在此期间,制造业企业可适用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不再局限于小型微利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非接触式”办税包括哪些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