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上海市推出28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举措
【问题】自然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增值税吗?【答案】不需要。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在同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税务局决定是否适用本办法。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本办法。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房产属于两个以上共有人所有,怎么开票?
【问题】租赁期限为2年,2022年11月为免租期,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为租赁期,已一次性收取2年租金230万元,并在当月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和免租期部分的收入,如何缴纳增值税?【回答】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因此,企业出租房屋取得收入应按“现代服务业—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9%。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因此,免租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当月已开具发票,根据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取得的2年租金230万元全部应在所属期11月份申报缴纳增值税。更多推荐:■ 经验不足无升职空间,快来加入2023实务会员,岗位体系化课程,分为3个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配合金蝶 用友+实训软件,提升业务能力。 。 跨年租金要全部确认为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收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