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发票申领程序简化后,非经办人办理有!
问题:我们公司购买一批防疫物品(防护服、口罩、手套等等)给抽调至各社区帮抵抗疫情的同事们使用,物品由集团公司统一购买,费用分摊至各同事所在的子公司成本中。现有个问题,对方只能开一张发票给集团公司,可否由其再开一单分摊表给各子公司分别入帐?各子公司的所得税可否抵扣?答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根据上述规定,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限于:(1)共同接受劳务采用分摊方式的;(2)租赁发生水电费等,出租方采用分摊方式的。因此,子公司不能以集团取得的统一发票和分割单将防疫物品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建议集团公司向各子公司平价销售防疫物品并开具发票,子公司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2020年二月份报税截止日期
问:纳税人发生符合不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应如何开票? 答:根据《》(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 九、《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中的分类编码调整以下内容,纳税人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十一)增加6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 、602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 、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 。 使用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 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 不征税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财税问答:化妆品的消费税征税范围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