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就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答记者问
【问题】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如何?【回答】核算内容:《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及不计入的借款费用等内容。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财会[2006]18号)中“管理费用”核算内容可知,开办费会计上不再作“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直接将其费用化,统一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点击图片即可报名)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讲解的吧!于仁德老师:税务师,实战型企业培训讲师、财税顾问。从事税务工作二十多年,包括十五年税务稽查、两年征管、五年税政法规工作。目前在全国多家纳税人俱乐部及各省讲授房地产和建安企业全盘财税管控核算再造、房地产企业三大清算实操和营改增应对等财税实务课,培养了众多财务总监。近年来,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作财税内训,并担任多家房地产和建安企业集团的财税顾问。帮助学员化解房地产项目不同阶段企业所得税汇算、企业所得税的清算、企业注销清算分配和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风险,搭建适用房地产行业运营特点的全套增值税核算管控体系和筹划技巧,全方位提升财务人员检查应对技能。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开放课堂, 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等三项费用如何处理?
上海延长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原文如下: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2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特此通告。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5日税务申报是每个财务人必备的技能,如果不能顺利完成,推荐学习,全税种通盘学+报税/认证/开票/汇算清缴实训平台模拟演练,带你掌握各类纳税申报问题。相关推荐: 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延续,别忘了享受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