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资产负债表中各项资产产生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问题】目前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回答】(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更多推荐: 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屋应当开具发票吗?
建筑行业是时下最热门的行业之一,那么关于其建筑合同的价税分离处理相关知识你都学会了吗?建筑行业财会人员必备知识,快来学习一下吧!一、建筑合同的税收政策及风险控制建筑合同的价税分离处理建筑服务计税方法预征基数预征率适用税率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差额2%9%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差额3%3%小规模纳税人差额1%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1%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二、案例1.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在外省某建筑项目为营改增后的项目,采取一般计税办法,2024年12月竣工结算,收取工程款30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分包支出1000万元。已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预缴增值税,取得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该建筑项目应计的销项税额=3000/(1+9%)×9%=247.71(万元);该建筑项目应预缴的增值税=(3000-1000)/(1+9%)×2%=36.70(万元)。2.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在外市某工程项目为老项目,采取简易计税办法,2024年12月竣工结算,收取工程款515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生分包支出1030万元。已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预缴增值税,取得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该工程项目应缴纳的增值税=(5150-1030)/(1+3%)×3%=120(万元);该工程项目已预缴的增值税=(5150-1030)/(1+3%)×3%=120(万元)。3.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学习1500+实操课 在线答疑 大咖直播 100份资料 多行业实训软件,点击课程 推荐文章 建筑行业!劳务派遣业务税务与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