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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有什么区别?

        【提问】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其他处任职所得是否有代扣代缴义务 【回答】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若非本单位的派遣安排任职,在别的单位任职与本单位没有关系,即使本单位知道其在其他单位任职有所得,也无须为其在别的单位任职取得的所得进行代扣代缴。 员工应该就其从两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选择一个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合并计算并补缴个人所得税。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大毛 实操360: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

          问题: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最低不低于10年,那么企业购买的财务软件也按照10年摊销么?财务软件费用是1.6万元,是否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呢?答案: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所以,企业在经过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准,财务软件摊销年限可为2年。 不可以一次计入费用,但经核准后,可以按2年摊销。你关心的热点,才是实务的头条。戳图点击了解财税实务会员,更多知识等你拿 购买办公楼涉及的税费申报及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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