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企业所得税的检查处罚日期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个人购买的车辆需要在哪里缴纳车船税?【答案】根据《车船税法》(主席令第43号 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正)规定:“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单位的汽车,应该什么时间缴纳车船税?
问题: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哪些行业,兼营加工行业可以享受吗?答案:根据《关于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财会职场晋升攻略:能力测评、实训演练、职业规划、就业上岗初级考后求职规划、实操学习从此开启,戳图点击进入了解 当月应纳税额为零,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能否结转下期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