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_正升财务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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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建筑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在异地预缴增值税如何处理?【答案】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未按照本办法缴纳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会计实务频道, 财税问答精选
问题: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涉及的科目有哪些?答案: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可能涉及的科目有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应付职工薪酬。货币性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票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发票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支付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 可开宿住,餐饮,等发票校频道, 因为结算纠纷支付建筑公司违约金,对方是否有义务开票?